【精选】养老工作计划三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此时此刻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养老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养老工作计划 篇1一、巩固敬老院硬件环境,切实加强安全设施完善
明年将争取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做好敬老院附属设施的建设,计划修建猪圈3间,鸡圈1间,加工坊1间,让敬老院自己养殖生猪,实现猪肉自给自足。为了把敬老院改造成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养老中心,同时加强对院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不断完善和改造敬老院环境硬件设施。从而使院内安全设施建设得到有力保障,使院内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美化、净化。
二、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促进集中供养健康发展
全院共有工作人员4人。根据市民政局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在20xx年建立和完善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表卡登记制度,认真抓好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考评,加强对临聘人员业务考核,每月组织交叉检查,全年进行终评比,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努力做好具体的供养服务。
(一)财会工作方面。要做到“记帐要及时、准确、不出差错”,每月交市局敬老院办公室核准后,每月公布一次帐目。
(二)医疗服务方面。每月组织院民到大竹中心卫生院进行一次体检,并对行动不便、重病人送医送药到床前,对危险病人及时送医院住院,更好的治疗抢救,使之得以早日康复。
(三)膳食管理方面。热心为病号老人办好病号餐、营养餐、煲中药等优质服务,安排好星期菜谱,做到讲究营养、饭热菜香,搞好伙房卫生,妥善保管食物。厨具要每餐膳后消毒,防止病从口入。
(四)卫生管理方面。保持老人房内清洁,定期为老人换蚊帐、床被单,房内摆设整齐,对残疾老人倒茶倒水、端饭菜,要经常给他们洗头、擦身,要求做到老人房内无异味。
(五)保卫管理方面。对老人的亲属、来访人员、老人出入进行登记制度,同时协助护理人员帮助残疾老人。
三、拓宽老人的活动方式,丰富老人物质文化生活
目前,大竹敬老院住院老人47人,孤儿4人。20xx年,我们将明晰工作责任,形成互相支持的合力,扎实开展好各类联谊活动,切实保障院民物质文化生活。
(一)举办卫生讲座。邀请镇内医院医生、护士前来敬老院开展老人常见病理知识讲座。通过开展活动,使老人更加懂得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二)强化政策学习。每周组织老人学习一次(读报纸、讲时事),使老人了解国内外时政大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
(三)创建文明院落。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每月对老人进行争先进评比,年终对评比“三好老人”进行表彰。
为了保障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拓宽老人的视野,多与其他优秀养老机构借鉴工作经验,从而找出自身工作不足之处。
四、抓好孤儿的管护工作,切实保障孤儿健康成长
目前,全院供养事实孤儿4名,其中:初中生2名,小学生2名。为了使孤儿更好的生活成长,我们将对敬老院孤儿实行结对管护,即每名临聘人员负责一名孤儿,专门负责照顾他们的生活,并督促其认真学习,在心灵上加以关心,努力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20xx年,我镇将严格按照“有章可循、程序明确、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全院职工职责分工,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扎实抓好敬老院工作,全面提升敬老院整体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为院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养老工作计划 篇2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空巢”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区,立足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 为副组长, 为成员的温馨家园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信息档案
发动社区党员、志愿者为辖区老人生活情况进行详细摸查,对社区内60岁以上(含60岁)的老年人建立档案。
三、完善服务体系
(一)规范名称。初步确定为杉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落实服务场所。依托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办公场所等服务场所,就近开展为老年人服务。
(三)配置完善服务设施、设备。
(四)建立工作队伍。工作队伍包括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中选
派,服务队伍包括:①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人员可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助老服务员组成(助老服务员应争取列入政府公益性岗位);②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低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③专业服务队伍,由社区中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
(五)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服务理念、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相关待遇、监督约束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规范工作制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和工作流程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印制成便民手册,方便社区老年人知晓。
四、规范基本服务
(一)明确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的服务和志愿服务。
(二)规范服务内容。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
(三)明确服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经济条件,按照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不同,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专项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帮互助等不同的服务方式。
五、扎实开展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扎实开展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养老工作计划 篇3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县要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xx年, ……此处隐藏1133个字……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研究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布局。
2.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年度用地计划要合理安排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县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新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明确用地性质,按照国家对营利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对研发养老服务产品的生产性项目用地,采用与工业项目用地同样的供地方式。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以任何方式变相出售,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民政部门将撤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责令其交回土地。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要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回迁或异地建设用地。
3.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支持政策。县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确保50%以上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政府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和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人员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对接收供养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困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政策标准给予足额安排。同时对该类养老服务机构在更新完善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补助。对新建、改(扩)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据其建设规模(含改扩建)、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由县政府给予建设补贴;在运营期间,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及服务对象的类别、入住率、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指标,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xx〕144号)精神,所需经费、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贯彻落实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费。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5.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就业政策。引导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与促进社会就业相结合,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我县实际,重点安排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失业下岗的“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鼓励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对养老服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对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并享受政策安排的有关专项培训经费,逐步提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改善养老护理人员工作条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助制度。对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6.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政策。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失能半失能和独居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医疗机构,开展护理、康复等服务。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申请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经审批可纳入定点范围。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7.落实养老服务融资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支持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积极争取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贷贴息等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金融机构要将国家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落实到养老服务业,增加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放宽贷款条件,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积极提供融资便利及实行优惠利率。财政给予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可用于资助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责任保险。鼓励和引导慈善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于实施养老救助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把养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县政府牵头,财政、发展改革、民政、人社、民生中心、住建、规划、公安、教育、商务、金融、质监、卫生、计生、国土资源、工商、国税、地税、食品药品监管、老龄等部门参加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制定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不断改革创新;根据我县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认真组织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行业监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加强养老服务业监管,加大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康复护理、服务价格等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评估、评审制度,构建服务质量监控体系,确保老年人得到满意的服务。探索养老服务纠纷调处机制,促进养老服务纠纷依法妥善解决,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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